訴訟業務是律師的一項傳統的業務,訴訟業務的法律內容包括法律事實的確定和法律適用兩個部分;律師依據基本的訴訟思維框架確定具體的訴訟方案達到獲得委托人認可的訴訟結果的法律活動過程。
訴訟業務的目標:
訴訟業務的目標是獲得委托人認可的訴訟結果,而勝訴只是委托人認可的一種結果;雖然委托人大多希望勝訴,但勝訴并非委托人認可的結果。實現訴訟業務目標應當完成兩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出合理的訴訟方案;二是處理好與委托人的關系。律師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化解委托人的“非份之想”,實現合理的訴訟目標。需要強調的是,主張“訴訟是為了獲得委托人的認可”并不是說訴訟律師就應當一味迎合委托人的想法和要求。律師在執業時都需要依法、依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進行,不可為委托人認可而為所欲為。
法律內容:
訴訟業務的法律內容分為兩個部分:法律事實的確定和法律適用。
雖然法律適用是訴訟的落腳點,但法律事實的認定是大多數訴訟案件爭議的焦點。由于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官只能適用既成的成文法判決案件,而且在判決書中一般不解釋其適用法律的邏輯推理過程。這種情況使得法律事實的認定尤為重要。
法律適用是法律事實和法律規定之間的邏輯結合,是典型的法律性工作。正確適用法律以支持己方的訴訟請求需要律師熟諳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一般的法律原則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