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福州合眾天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來為大家答疑解惑,在我們進行商標注冊的時候,我們改進型有一個怎樣的流程呢?
查詢
商標查詢是商標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tài)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審查
商標審查分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①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fā)生申請日的先后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收到商標申請書對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請書發(fā)放受理通知書。
②商標實質審查( 12 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guī)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
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注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 “TM”。另外,在未核準注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制作過多,以防因注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
特別程序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發(fā)生矛盾、沖突或其他原因時采用的補救程序,并不是必經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標駁回復審、商標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等三個程序。